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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ese.china.org.cn |13. 08. 2018

専門家がズバリ!(22)中日平和友好条約の精神を発揚 両国関係の次の40年を展望

タグ: 平和友好条約 40周年 原則 精神

  大家好,我是中国社科院日本所研究员杨伯江。


  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 40 周年。40年前的1978 年 8 月 12 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署,以条约形式确认了1972 年《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并使之法律化,为此后中日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与法律保障。《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使得中日两国打破冷战藩篱、超越社会制度差异、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成为可能,在两国关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很好地解决了当时中日两国阶段性战略需求问题。1978年,中国开始将经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对外实行开放政策。日本则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后面临市场消化力不足的问题,《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对日本而言等于打开了一个巨大的海外市场。1972年邦交正常化时,两国贸易额只有约 11 亿美元,1978年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不足 50 亿美元,而目前则超过了3000 亿美元,对中国实施改革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大发展也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立的各项原则与精神对中日关系随后的发展、分歧与矛盾的处理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与规范意义,又在不同历史时期中日关系的实践中得到继承并不断发展,最终汇成“条约精神”的总内涵。


  当前,中日共同利益上升,合作需求增大,抓住机遇推动关系的改善和发展成为双方共识。安倍内阁一改此前消极的观望态度,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转趋积极,多次表示愿与中方共同探讨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展开合作。


     40年过去了,“条约精神”历久弥新,在新形势下更显生机与活力。着眼下一个 40 年,两国需要从时代与文明的高度重新审视彼此关系,以持续深化合作为基础,加强在地区及国际秩序构建、规则制定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为维护两国自身利益、促进地区及世界和平与繁荣携手努力。


  「中国網日本語版(チャイナネット)」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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