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安倍晋三4日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答辩时称,即使修改宪法解释,允许行驶集体自卫权,也不等同于和其他国家一样可以直接在海外使用武力。安倍说:“我们考虑的不是其和其他国家军队一起在海外使用武力的情况。尽管如此,我们也需要继续就此加深国民的理解。”
安倍称,“关于重新构筑安全保障法律基础恳谈会”讨论的并不是实际参加战斗,而是讨论在战斗中能否配合别国军队运输医药和弹药等物质。此外,安倍强调,“必要的最低限度”这一制约依然适用于整个自卫权,今后仍将禁止以行使武力为目的向海外派遣部队这一现行宪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关于替代现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新三项原则,安倍说:“和过去的三项原则相比,新的三原则在透明性上不能有任何退步。我们将认真探讨,向国民做充分的、负责任的解释说明,保证新三项原则各项内容的透明性和明确性。”安倍强调,在允许武器出口的具体决定中,将公布审查结果。
以上内容是安倍针对公明党西田实仁、共产党小池晃以及日本维新会的片山虎之助的提问作出的回答。
「中国網日本語版(チャイナネット)」2014年3月5日